昨晚提早離開辦公室,回家路上心血來潮 想到五分埔逛逛。雖然我家離那很近,不過一年去那裡的次數真的是屈指可數,而大小姐本性的我,不太敢買便宜的衣服,想想即將要當窮學生,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花錢了...

逛了兩個多小時,我的戰利品是3件T-shirt。原本覺得3件衣服750算是划算,一回到家,我哥竟然問我為什麼不殺價? 我說我有ㄚ!他說如果他和他的女朋友跟我一起去,或許只要花500元就好了∼聽到這裡,真是感到沮喪..... 果然,再次應證我不是殺價的料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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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_C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